MENU

国家税务总局举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研讨班

栏目:税务法规 发布时间:2019-12-09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 浏览量: 956

  7月29日至30日,国家税务总局举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研讨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总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内蒙古考察并指导开展主题教育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并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性修养的重要论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新税务机构队伍融合等专题进行研讨,部署对前期主题教育工作开展“再回头看”,确保税务系统主题教育取得实效。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参加并作交流发言。

  王军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强调要在新时代把党的自我革命推向深入,虑深谋远、语重心长,饱含着对党的建设历史经验以及规律性认识的深刻把握。在新时代深入推进自我革命,体现了我们党的高度“自觉”、高度“自信”和高度“自强”,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革命,具有极强的自我修复能力。党性修养作为自我革命的重要体现,是党的性质、宗旨在党员身上的体现。加强党性修养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体现在党员一言一行的风范之中,厚积于党员一点一滴的锤炼之中,党员干部需做到处处率先垂范、事事以身作则。

  王军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辟论述了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重大意义,为我们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融合推进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国税务系统要自觉对照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结合税务系统党建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新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体系,在“条主责”上推动层层担责、人人使劲,在“块双重”上自觉主动接受地方党委领导并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在“纵合力”上推进“下抓两级、抓深一层”机制常态化、做扎实,在“横联通”上凝聚各单位系统党建、机关党委、纪检和巡视巡察等党建相关部门工作合力,在“齐心抓”上进一步落实好“一岗双责”,在“党建兴”上做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

  王军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总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针对性,是巩固机构改革成果、继续完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行动指引。全国税务系统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动力,进一步做好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后续工作,促进干部队伍增强凝聚力、提升融合度,真正发生“化学反应”。税务系统各级党委要进一步完善好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规范有序开展工作,进一步促进职责划分科学、业务规范优化、人员配置合理;要统筹用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推进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发挥税务先进典型引领示范作用,激发干部队伍动力活力。

  王军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并指导开展主题教育时的重要讲话,为进一步高质量推进主题教育指明了方向。6月份以来,税务系统第一批单位主题教育总体进展顺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需要在前期开展“回头看”的基础上开展“再回头看”。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以及第23指导组要求,持续推进税务系统主题教育向纵深发展,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要科学安排好近段时间主题教育工作,树立“成效”意识,聚焦见实效深入推进,切实做到学习教育要更加深入、调查研究要注重成果转化、检视问题要坚持刀刃向内、整改落实要改出实效,形成一批税务系统主题教育的学习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让人民群众和干部职工真切感受到主题教育带来的变化。

  王军要求,今年后几个月税收工作任务很重,全国税务系统要统筹改进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进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要依法依规组织好税费收入,务必把该减的税减到位、务必把该降的费降到位、务必把该征的税费依法依规征收好,坚决打击虚开骗税、坚决不收“过头税费”。

  研讨班上,税务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于春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税务总局党委委员张敏,税务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孙瑞标、任荣发、王陆进,总经济师刘丽坚,总审计师兼货物和劳务税司司长王道树在发言时表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减税降费政策、深化“放管服”改革等落地生根;要从严从实开展主题教育,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解决好纳税人、缴费人和基层税务干部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要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做细做深做实思想政治工作,持续深化新税务机构队伍融合;要紧紧牵住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牛鼻子”,严格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努力营造税务系统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各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办分党组书记,税务总局机关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副省级城市税务局及部分党建联系点市税务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研讨班并作交流发言;税务总局主题教育各巡回指导组组长参加学习研讨。